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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遗失作废声明

  • 作者:普宁职校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3-05 16:32:16
  • 点击:

因保管年限较长、使用频率低及管理人员更替等原因,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不慎遗失。该证书相关信息如下:

单位名称:普宁职业技术学校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2445281456025521Q

核发日期:自2021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16日

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:上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作废,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证书副本从事的一切活动,均与我校无关,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目前,我校已启动证书补办程序,同时将进一步完善证书管理制度,明确管理责任,规范使用流程,强化监督核查,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。

若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该证书副本,请及时与我校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663-3879320,联系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燎原街道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北校区行政楼。

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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