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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前论文先行鉴定工作的通知
普职[2008]11号

 

    根据普教通知[2008]22号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申报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论文鉴定工作,现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论文在刊物发表的,报送鉴定以自愿为原则,若要报送鉴定,论文应隐去作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。中师高级讲师和中学高级教师申报者提交学科的教学论文2篇;中师讲师和中、小学中级申报者提交学科的教学论文1篇。论文上报一式2份,上报的论文不再返还。
    二、论文在2006、2007年经揭阳市中小学教师论文鉴定委员会评审鉴定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等次的,2008年申报职称时可作为合格论文报送,并附上论文鉴定证明原件。
    三、报送论文可以打印(规格A4纸四号字,30字×25行)或用方格稿纸抄写(书写要端正,字迹要清楚)。档案袋要用装A4纸规格(一般不能小于33㎝×24㎝),并用钢笔在档案袋左上角编号,右上角写上报送论文的学科,在材料目录栏填上论文题目,右下角填上各教育组、局直属学校单位代码,我校代码为45。
    四、论文报送时间、地点
    5月12日前把论文一式两份交学校办公室吴雪君老师,并填写申请名册表,同时交评审费100元;另,2007年报送论文“合格”等次以上在中评委评审中不通过人员,请于5月12日前到办公室登记。为便于整理汇总,请有关老师按时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自误。





学校办公室
2008.4.21